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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在研基金项目须每年填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已到执行期项目或提前申请结题项目须填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进展报告一式2份;结题报告一式3份,成果附件1份(同结题报告一起装订)及电子文档报科技处基金办。(结题报告与年度进展报告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前申请结题(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附资助通知复印件);
3、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973、863计划(含子课题)、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攻关计划、省级重大项目计划资助(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5、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
6、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至少1篇(附复印件);
7、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三、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并报送《总结报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继续报送《进展报告》,并说明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四、对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研究结果或未撰写一篇论文或不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又不在规定期限提出延期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自实际结题年起两年内不受理其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
五、“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要如实填写,该页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章)、审计负责人(签章)均由项目负责人完成,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负责完成。
六、科技处联系人:何建军8836044;黄菊芳 8836045
科技处
2006年11月23日
▲(结题报告与年度进展报告下载网址 :http://www.hnst.gov.cn/)
▲附件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006年度需交省自科基金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项目一览表请在湘雅医院网站查找
▲请项目负责人于2006年12月11日前,将进展报告一式2份;结题报告一式3份,成果附件1份(同结题报告一起装订)及电子文档交湘雅医院科研部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科研部
200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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