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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2007年省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已以开始,现转发中南大学《关于组织200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2005年以前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请各教研室整体规划、集中力量认真组织教师申报(每个教研室限报一项),将申报书于2007年4月23日前交医院教务部。
湘雅医院教务部
2007-4-6
关于组织200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2005年以前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07]9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申报200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2005年及以前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为做好立项与检查工作,现将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1、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公共基础课单位可申报2项。各单位要整体规划,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2、申报项目可以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推荐的项目均以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为主,鼓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
3、凡已有省级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4、有关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附件1)。
二、2005年以前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凡立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高字[2001]8号)(附件2)进行管理,按时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照规定执行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以后项目立项,并减少其学校申报项目数。2005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2005年以前立项项目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 ,并附佐证材料。学校将组织对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教育厅。
三、项目申请书及电子文档、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报告书和结题材料请各学校于2007年4月25日前由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办311室),不接受任何个人的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省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中南大学教务处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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