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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新制定我院消毒与生物安全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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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医务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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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门诊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切断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进入新医疗区后,医院将应用新的消毒隔离规范。请各病室、门诊部(注射室、换药室)、儿科门诊、感染病科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口腔科门诊、门诊胃镜室、门诊肠镜室(包括消化科、普外科)、门诊支纤镜室、门诊胆道镜室、门诊膀胱镜室、供应室、急诊科、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产科病房(产房及母婴同室)、放射介入中心(放射科及心内科)、输血科、检验科、中心实验室等单位,尽快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一套完整的消毒隔离制度,检验科、中心实验室以及各临床实验室尚需制定生物安全制度,医院感染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院总的消毒隔离制度,护理部负责制定全院抢救室的消毒隔离制度,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26日前将新的消毒隔离制度交医院感染控制中心吕一欣(E-mail:yixin20070603@sina.com,电话7429)。
特此通知。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务部
200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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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waixx 责任编辑:wai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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