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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大人字〔2007〕57号
    作者:人力资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试行办法

        根据中大人字〔2007〕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临床学院临床医师业务能力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主治医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拟申报副主医师职务者;在副主医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拟申报主医师职务者。

        二、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见《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标准》。

        三、考核组织

        成立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人事处、医院管理处以及各临床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院管理处,具体组织全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升前的临床业务能力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每年7月上旬,由各临床学院人事办组织当年申报副主医师、主医师者填报《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手册》,各临床学院人事办提供申报人的“医师定期考核情况材料”,将上述2项材料收齐后交医院管理处。

        2.每年7月中旬起,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标准》,组织各临床学院专家对申报人的临床工作时间、诊治病种、技术操作(内科系统)、手术要求(外科系统)等进行全面核实,并对申报人进行临床业务能力的现场测试(考核)。

        3.每年8月下旬,由医院管理处将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后,交学校职改办。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的结果将与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凡临床医师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和职务晋升。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文章录入:myl    责任编辑:m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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