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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全省各县及县级以上医院:
为适应医院感染监控工作的发展,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湖南省医院感染监测网需全面改变监测方法,以开展目标性监测为重点,建立可供相互比较的监测资料数据库,决定于2008年7月始在全省启用医院感染监测及数据直报系统。为顺利完成本次监测内容的调整和监测软件的启用及相应监测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要求,全省各县和县级以上医院均为全省医院感染监测网医院,各医院必须按要求开展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和使用计算机软件报告资料。
二、2008年4月起开始全省各医院逐步开展目标性监测,4月至6月的监测资料可不上报,认真总结经验。2008年7月正式开始目标性监测,并使用软件报告资料。原全院综合性监测方法,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已开展2年以上的医院可停止,集中力量开展目标性监测;若未满2年的医院必须继续做好全院综合性监测,期满后再按要求开展目标性监测。
三、目标性监测的内容为手术部位感染监测、ICU病人感染监测、高危新生儿感染监测、针刺伤和血液体液暴露监测,具体监测方法可参考《实用医院感染监测方法与技术》(湖南科技出版社出版)。
四、为达到医院感染监测及数据直报系统软件的使用条件,各医院需配备的计算机硬件要求:CPU的主频在800MHZ以上;内存在256MHZ以上;屏幕分辨率在800*600或以上。要求实行网络直报(类似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报告计算机能接入互联网。(重要说明:该台计算机必须要能开通1433端口,有条件的医院推荐使用一条专线ADSL实行网络直报)。
五、目标性监测方法和软件使用方法由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进行培训。联系人:任南;联系电话(传真):0731-4327237。
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