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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不超过三名候选人申报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请欲申请者详见中南大学网站,按照要求于本月17日(下周一)下午4:00前将一览表交人力资源部308房。候选人要求和条件附后
院人力资源部
2008年3月15日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是:在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岗位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二)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符合条件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时单列,不受名额限制。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