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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7]91号)的规定,现将第三批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对象 候选人条件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三批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对象原则上只面向拟从校外引进的人才或2006年1月1日以后进校工作的引进人才。
二、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院人力资源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5份。
2. 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
(2)凡应聘前在外单位任职的候选人,均需附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一旦受聘为特聘教授,将全职到中南大学工作。
(3)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著首页复印件;
(4) 推荐表中列举的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IF值及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必须经有关授权检索机构盖章;
(5)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获奖、专利及重要科研项目的复印件;
(6) 候选人在国内外任职或担任重要职务的证明原件。
3. 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材料中,“现任职单位”应填写其主要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应填写其在此单位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职务,职务和单位必须对应。如候选人现在海外任职,其职务名称保留原文,部分较难理解的语言或职务可译成中文,附在原文之后。
4. 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览表中的信息必须与推荐表及附件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5.各推荐单位需认真审核所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需经推荐单位验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字样,经办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规划,精心组织好“升华学者计划”的实施工作,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校外优秀学者尤其是海外优秀学者的引进力度。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若推荐人选超过1人,需对推荐人选提出排序意见。
附件一: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
附件二: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三:升华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
联 系 人:李建玲
联系电话: 4327334
传 真:4327332
E-mail:xy1rsb@yahoo.com.cn
湘雅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