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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团小组:
经报请院党委和中南大学团委的批准,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07年10月中下旬召开。本次大会是我院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快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根据团章规定和我院实际,下列人员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团组织关系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的中国共青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担任团内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专职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经院党委批准,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委员会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80人左右,约占我院团员总数的15%,列席代表若干。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代会代表中党员代表、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优秀工作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须占一定比例。
本次团代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组成代表团,按照各支部的团员人数占全院团员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一:名额分配表)。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㈠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修养较高,能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议事能力;
㈢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㈣ 诚信进取,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㈠代表候选人的酝酿
各团支部组织酝酿讨论,按照名额分配表所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条件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提出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所定名额的20%;
㈡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所在党支部审查后,各团支部通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㈢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1、各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酝酿提名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的党支部审查后于9月10日下午3:00之前报院团委。
2、院团委对各团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3、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差额选举本团支部出席团代会代表。
4、各单位按照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经所在单位党支部批准,于 9月14日前上报院团委。内容包括产生代表的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选举结果等,并附《关于出席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团委委员分配到有关支部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不计入该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之中。
五、团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及选举程序、方法
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届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候选人为9名)其中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文娱委员2名,体育委员1名,外联委员2名。
各团支部组织酝酿讨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提出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由院团委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院党委和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各团支部于9月10日前将酝酿讨论的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上报院团委。并附电子版个人简历。
六、要求
召开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是我院团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团内选举的原则、程序和纪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团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团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团内选举。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医院团委。
附件一: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关于出席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