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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特殊门诊申办须知
作者:医保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0

 一、基本补助原则是“补助”而不是“补足”

    二、特殊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尿毒症、高血压病、肺心病、风心病、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侵润型肺结核、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中风、冠心病合并心梗、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硬化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垂体瘤、克隆病、慢性心衰、痴呆、泛发性银屑病、癫痫。

    三、评审时间:每年四月及十月两次。

    1、三月下旬及九月下旬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房领取申报表。

    2、填写好申报表及准备好资料

    3、四月上旬及十月上旬交资料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点。

    4、四月下旬及十月下旬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房查询结果及领取特殊门诊病历本。

    四、尿毒症、移植术后、恶性肿瘤需门诊放化疗的患者可每月二十日前申报。

    五、申报表眉栏由本人填写,要求全部填写、贴好照片、诊断依据及治疗方案由人挂号,请所申报疾病专科副教授职称以上医师填写。

    六、定点医院: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限申报恶性肿瘤)、省脑科医院(限中报精神分裂症)

    定点药点:老百胜大药房湘雅店(4361855)

              九芝堂药房黄兴南路450号(4411495)

              同健大药房五一路165号(2415231)

              养天和大药房雨花亭新建西路112号(5522777)

    七、所需资料:申报表、单位出具的申办特殊门诊的介绍信、与申报疾病相关的住院及门诊资料,复审患者要上交特门病历。

    在我院住过院的患者请带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及住院号住病案信息科复印住院病历。(病案信息科在在临马路白色楼一楼)

    八、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活动性肝炎、侵润型结核患者特门补助有效期为一年,其余特殊病种有效期为两年。

    九、除尿毒症及肝、肾移植术后病人外,患者住院期间及出院后15日内不得享受特殊待遇。

文章录入:myl    责任编辑:wai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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